一、安全带

  1.适用范围

高差为1.5~2m周围设有防护栏杆的作业场所

高处作业场所(高差超过2m)

  2.使用要求

佩戴前进行检查,有缺陷的不得使用。

要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试验,保管、使用时严防尖利物损害,严禁靠近火源和高热源。

在100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,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。

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。

  二、安全绳

  1.适用范围

  适用于5m以上高度的二级~特高级悬空高处作业。

  2.使用要求

纤维绳式安全绳

  1)若绳索为多股绳,则股数不应少于3股。

  2)绳头不应留有散丝。

  3)绳头编花前应经燎烫处理,编花后不能进行燎烫处理,编花部分应加保护套。

  4)绳体在构造上和使用过程中不应打结。

  5)在接近焊接、切割、热源等场所时,应对安全绳进行隔热保护。

  6)所有零部件应顺滑,无材料或制造缺陷,无尖角或锋利边缘。

钢丝绳式安全绳

  1)应由高强度钢丝搓捻而成,且捻制均匀、紧密、不松散。

  2)末端在形成环眼前应使用铜焊或加金属帽(套)将散头收拢。

  3)应由整根钢丝绳制成,中间不应有接头。

  4)绳体在构造上和使用过程中不应扭结,盘绕直径不宜过小。

  5)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时,应有防腐措施。

绳末端连接金属件时,末端环眼内应加支架

  1)要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试验。佩戴前进行检查,有缺陷的不得使用。

  2)凡安全带所配的安全绳长度超过3m的,必须配装缓冲器。

  3)安全绳一次仅供一人使用。禁止替换安全绳上的零件。

  三、攀登自锁器

  1.适用范围

  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爬梯上下攀登时,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。

  2.使用要求

主绳设置

  1)主绳设置应符合攀登自锁器的技术要求。

  2)主绳应根据需要在设备构架吊装前设置好。主绳应垂直设置,上下两端固定在上下同一保护范围内,严禁有接头。主绳与设备构架的间距应能满足自锁器使用灵活方便。

自锁器使用要求

  1)自锁器的使用应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。

  2)使用前应将自锁器压入主绳试拉,当猛拉圆环时应锁止灵活。待检查安全螺丝、保险等完好无疑后,方可使用。

  3)安全绳和主绳严禁打结、绞结使用,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连接环上使用,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。

  4)严禁尖锐、易燃、强腐蚀性以及带电物体接近自锁器及其主绳。

  5)自锁器应专人专用,不用时妥善保管。

  四、速差自控器

  1.适用范围

  从事活动范围较大(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半径为1.5m的范围内)的高处作业时,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。

  2.使用要求

设置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。

每次使用前应作试拉试验,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。应高挂低用,注意防止摆动碰撞。在使用中应远离尖锐、易损伤壳体和安全绳的物体。

严禁将绳打结使用,自控器的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的连接环上使用。自控器上的部件不得任意拆装,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。

应由专人负责保管、检查和维修。

  五、水平滑动保险器

  1.适用范围

  适用在翼板宽为80到360mm之间、厚度为30mm的“H”字钢梁上使用。

  2.使用要求

水平滑动保险器必须与安全带一起使用。

水平滑动保险器的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的连接环上。

严禁将绳打结使用。

各部件不得任意拆装,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。